據新華社電國務院總理李克強9月17日簽署第655號國務院令,任命崔世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,於2014年12月20日就職。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》的有關規定,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人選,李克強簽署了該國務院令。
  2009年8月10日,崔世安獲國務院任命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。  (原標題:崔世安任澳門第四任特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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