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州首次公佈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
  兩項納入聽證目錄,是否納入目錄仍由“政府部門說了算”
  南都訊 記者劉其勁 見習記者鄺蔚丹通訊員穗府信 廣州市《201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》和《201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聽證事項目錄》(以下簡稱《決策目錄》、《聽證目錄》)昨日公佈。
  15事項列入《決策目錄》
  去年11月,廣州市政府出台了《廣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試行辦法》,規定政府應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會公佈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,並規定目錄中的決策事項必須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。
  昨日,廣州市法制辦主任吳明場介紹,市政府對2014年市政府和各部門共計174項重點工作事項進行了梳理,經兩輪專家論證、部門磋商協調、征求人大政協意見、副市長協調和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,最終將15項決策事項納入201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。
  這份《決策目錄》中,包括重大經濟政策措施類事項5項、編製規劃類事項2項、民生政策類事項6項、其他類事項1項。其中,“殯葬基本服務均等化”等兩項納入《聽證目錄》,需執行聽證程序。
  據悉,根據廣州市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相關規定,《決策目錄》中的決策事項將按照公眾參與、專家論證、風險評估、合法性審查、市政府集體審議決策的5大程序開展,其中《聽證目錄》中的2項還將依法舉行聽證。未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相關程序的,不得提請市政府全體會議或常務會議審議決策。
  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為何不聽證?
  在昨日的市政府常務會議發佈會上,媒體對兩個目錄最為關註的仍是何為“重大”?這些決策項目為何能納入兩個《目錄》?
  關於重大行政決策事項,廣州市已先後出台《廣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》、《廣州市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試行辦法》等四個規定。其中,對於何為“重大決策”,這些規定只進行了定性描述和七大類列舉,未見有量化標準,是否納入《決策目錄》主要由市政府或承辦部門決定。對此,作為相關規定和《目錄》的草擬單位,廣州市法制辦主任吳明場的解答也只是重覆相關規定條文。“可能很多部門還是覺得不好把握,我們也感覺不好把握。”吳明場坦言,“重大行政決策”的界定是理論界和實際工作中的難題。
  同樣,為何“建築施工揚塵和揮發性有機物(V OCs)排污費征收事項”和“殯葬基本服務均等化”兩項納入《聽證目錄》,而其他13項未納入等問題。吳明場表示,由於揚塵的事項涉及到收費的問題,殯葬涉及人群較廣,所以列入聽證。
  “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也涉及收費、涉及面也廣,為何不納入《聽證目錄》?”現場有記者繼續追問。對此,廣州市法制辦規範性文件審查處處長何兆升表示,目前兩個《目錄》只是部門提議階段,下一步還有公眾征求意見階段,若出現市民或者是社會公眾爭議比較大的或部門認為需要聽證的,也可能調整《聽證目錄》。
  201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
  ●制定公共資源開發利用競爭性配置實施方案
  ●制定推進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與管理辦法
  ●制定加快服務貿易發展意見
  ●編製公共體育設施及產業功能區佈局專項規劃(2013-2020)
  ●建設大型多功能生活垃圾中轉站
  ●制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辦法
  ●制定水生態文明城市建設試點實施方案
  ●推行殯葬基本服務均等化
  ●制定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改革方案
  ●建築施工揚塵和揮發性有機物(VO C s)排污費征收
  ●制定民營經濟準入行業負面清單
  ●建設統一的政府信息共享平臺
  ●推進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冰鮮上市試點
  ●制定基本醫療服務下沉到基層運行的政策措施
  ●制定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規劃(2015-2020)
  201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聽證事項目錄
  ●建築施工揚塵和揮發性有機物(VO C s)排污費征收
  ●推行殯葬基本服務均等化
(編輯:SN09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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